标准法规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点击下载,查看详情--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pdf

  

   

 

 
上一篇:沈阳市临床影像质控手册下一篇:2018放射诊断质控细则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沈阳市放射诊断质控中心

  •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联系电话:024-86203666

  • 技术支持:沈阳木头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质控中心审核入口

会诊中心审核入口